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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广州文艺奖”评奖工作启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新时期广州文化艺术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进一步解放思想,开展文化创新,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丰富优秀的文艺作品讴歌社会主义祖国,讴歌伟大的时代和人民,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近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第七届“广州文艺奖”评选工作。
         第七届“广州文艺奖”分为文学、戏剧、影视(广播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艺术、文艺理论、动漫等13个艺术类别,凡在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出版、演出、播映、展出,广州市属作者及单位组织创作的作品,以及参与我市文艺作品创作的外地作者或单位均可参评。
         奖项分设广州市宣传文化精品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组织奖五个奖项。各单位集中报送参评作品的截止日期为7月1 日。    

(协会部)

相关链接

关于报送第七届“广州文艺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关于报送第七届“广州文艺奖”摄影类参评作品的补充说明

 第七届“广州文艺奖”参评作品申请表(摄影类).doc 

请下载或复制以上通知、说明文件后所附相关申请表格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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