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
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是在中共广州市委和广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广州市文学艺术联合会和广州市民政局指导管理下,由广州市的书画家和书画艺术鉴藏家以及书画艺术鉴赏爱好者和有关单位自愿参加的社会组织。
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广泛团结书画家和书画艺术鉴藏家以及书画艺术鉴赏爱好者。通过书画艺术的鉴赏交流,宣传弘扬岭南书画的风格,为书画艺术人士提高鉴赏水平和能力,为促进书画艺术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服务平台,为促进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建设文化大省作出贡献。
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学会名称为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简称艺鉴会。
第二条 本学会的性质是:本学会是在中共广州市委和广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指导下,由广州市的书画家和书画艺术鉴藏家以及书画艺术鉴赏爱好者和有关单位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备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学会的宗旨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广泛团结书画家和书画艺术鉴藏家以及书画艺术鉴赏爱好者,通过书画艺术的鉴赏交流,宣传弘扬岭南书画的风格,为书画艺术人士提高鉴赏水平和能力,为促进书画艺术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服务平台,为促进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建设文化大省作出贡献。
第四条 本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学会地址为广州市芳村花地大道 1 号广东一号国际文化广场内三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学会的业务范围:
(一)为书画家和书画艺术鉴藏家以及书画艺术鉴赏爱好者搭建宣传、推介服务平台;
(二)开展书画、艺术品的鉴赏、交流及学术研讨工作;
(三)进行书画艺术鉴赏的人才培训工作;
(四)举办书画艺术家作品展览提高鉴赏水平;
(五)组织会员参与国内外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和研讨活动;
(六)为各层次书画家、鉴藏家提供宣传推介,特别是中青年书画家鉴藏家;
(七)开办书画鉴赏交流网页;
(八)编辑出版书画艺术鉴赏作品和提高鉴赏能力的杂志;
(九)弘扬岭南书画优秀传统和风格。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学会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学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三) 在本学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学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学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 1 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3 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 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 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港、澳、台地区及国内外文化艺术界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担任学会的顾问;所聘请的顾问及名誉会长为本学会的最高荣誉获得者。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 1/3 )。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学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学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 2/3 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学会法定代表人由副会长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学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学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学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学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学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学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学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学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学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学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 15 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学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学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学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学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 2005 年 11 月 11 日 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学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组织架构 顾问:
吴南生 原广东省委副书记
欧 初 原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副市长
邬梦兆 原广州市政协主席
陈传誉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向东生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区委书记
林 墉 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孙轶青 原国家文物局局长
赵自强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广州博物馆业务指导研究员、鉴定家
刘金才 中国书画家学会主席、中国书画艺术大学校长
陈永锵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广州市文联副主席
苏 华 书画家
陈景舒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主席
周树坚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何百里 画家、书画鉴赏家
范汉生 广东出版协会副主席、原花城出版社社长
名岳太平 林泰(庆龄)国际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谢达慧 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
名誉会长:
曾庆申 原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任
叶 泉 著名书画家、荣获国家级优秀人民艺术家称号、澳门教育文化艺术学会常务理事
董福麟 北京北大资源学院文物学院副院长、鉴定家
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
会长:郭向阳
副会长:吴柏生 黎永辉 梁秉江 罗可尧 黎镇东 邓国良 黄志红 林祝华
秘书长:黄志红(兼)
常务理事: 李忠民 冯达辉 汪铭珊 陈秋明 叶敬峰 都云翚 禤亦平 曾志伟
活动组图





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举行年会和新春大型活动
3月17日,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在广东壹号国际文化广场举行了2007年年会暨新春茶话会。市、区领导、书画艺术界的名家、大师,横向书画会乃至来自海外的各方朋友嘉宾、本会会员等出席了会议。期间,挥毫雅集、会员作品展示、文艺娱乐等多项活动使会场内呈现一派喜庆祥和的热烈气氛。副会长兼秘书长黄志红在年会上总结了2006年学会的主要工作:
1)举办了三次“名人名家作品藏品展览”;
2)出版了学会第一本画集《名人名家作品藏品集》;
3)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宣传学会,开办了学会的书画艺术鉴赏电子商务平台网络;
4)多次开展了大型的挥毫雅集活动和横向交流活动;
5)重视学会建设,积极发挥会员作用。使学会人气越来越旺,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黄志红副会长在会上还谈了学会2007年的工作设想:
1)继续办好名人名家作品藏品巡回展;
2)拟于7月份举办首次推介名家作品艺术欣赏展览;
3)拟与岭南画派纪念馆共同策划,发起一次向社会征集作品并设奖项的大型展览,拟在9月份进行;
4)拟举办一次陶艺藏品展览;
5)继续开展会员推介宣传交流等活动。
郭向阳会长在会上也作了讲话,鼓励会员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辉煌。在新的一年,学会诚邀社会各界有心于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行家、企业家等联手合作,为创文化艺术事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搭建平台、创出辉煌!






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2006年工作小结及2007年工作设想
2006年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是在团结一心,积极进取、探索前进、和谐发展的气氛里走过来的。年初的春节茶话会上,黄志红秘书长主持了会议并就学会的筹备成立以及06年的工作设想向会员们作了介绍。学会会长郭向阳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副会长吴柏生就学会建设问题发出了倡议,号召会员们以“学会是我家,成功靠大家”的精神做好学会的工作。
一、 弘扬岭南书画优良传统,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去充实。学会成立之初,就明确以弘扬岭南文化为已任,通过丰富的书画艺术品的鉴赏交流活动,为促进书画艺术的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平台,为配合市文联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为配合建设文化强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5月初,学会就积极筹备举办了《岭南名人名画•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展》,这得益 于学会顾问、岭南画派纪念馆馆长陈永锵先生的支持。参展作品来自一批关心热爱书画事业的名人名家之手,有名闻海内外的大师、巨匠,有具深厚书画造诣的领导,有近年涌现的后起之秀。作品题材广泛,气象万千,受到前来参观 的观众好评。在后续的芳村1号文化广场的系列展览中,许多未赶上第一次参观的爱好者纷纷闻讯前来,以一睹前辈真迹为快。
(二)挥毫活动增进了书画家们的交流。10月国庆佳节之际,为配合文化广场的大型活动,学会邀请了许多书画家、会员现场挥毫,引得观者云集,热闹非凡。为活动营造了气氛,为书画家提供了展示风采的机会。书画家们纷纷把作品奉献给学会,为学会建设添砖加瓦。
南沙区政协书画会成立之际,学会组织书画家前往祝贺,郭会长也拨冗出席,现场挥毫气 氛热烈,既增进了兄弟学会团体的友谊,也为书画家们交流合作提供了平台。
(三)为迎接2007年新年的到来,学会与肇庆端州区委宣传部和文化局联合在黎雄才先生家乡肇庆端州区举办《岭南画派名人名家作品展》,许多岭南前辈的作品与观众见面,特别是黎雄才大师的作品又回到了家乡的热土,让父老乡亲饱了眼福。广州市文联专 职副主席陈春盛先生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起大早从广州赶往肇庆端州为展览剪彩,用实际行动给学会工作很大支持。
二、积极筹建岭南艺术网,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宣传推动学会工作
筹建岭南艺术网, 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宣传、推动学会工作是学会年初的工作计划,学会秘书处积极寻求与华工网络工程公司合作,建立岭南艺术网站作为学会的专用网站,基本的页面制作已经完工,部分内容也上了网,这就为学会今后的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学会在岭南名人名画•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展的基础上,出版了第一本画册《名人名家作品藏品集》。会员们自己出资,群策群力,尤其是编务人员,在没有任何报酬的情况下,牺牲个人休息时间,为学会工作出力。
三、寻求多方合作,共谋发展生机  
一年来,学会在加强与其他学术团体和单位的横向联合,取长补短,共谋发展上也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如市政协、中国国际贸促会海珠支会、羊城通集团公司等、都进行了一些合作和接触,为今后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新的一年,学会发扬成绩,争取各项工作上新的台阶。 要抓好五项工作:1,继续办好“名人名家作品藏品巡回展“。2,举办艺术家叶泉先生作品欣赏展。3,抓好宣传推介会员作品。4,学会拟于岭南画派纪念馆联合举办岭南风华的大型展览。5,拟举办陶艺藏品展览等。学会诚邀社会热心文化艺术的行家企业家等联手合作,开发以上艺术项目,共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叶泉作品展在广东画苑举行
7月12-17日,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在广东画苑为优秀人民艺术家叶泉成功举办了个人作品展。画展开幕当天,岭南地区的省、市、区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艺术家以及广大爱好者出席了开幕仪式。
叶泉先生1943年出生,广东东莞人。师从关山月、黎雄才、沈仲强。素有“菊花王子”之称。八十年代移居澳门,曾在法国深造四年。其艺术创作以弘扬岭南画派的优良传统,把传统的中国画技法与西方的油画、水彩画表现手法巧妙结合一体。把山水画技法融进花鸟画,形成色与墨、线与面、工与意、虚与实强烈的空间效果,独树一帜的艺术风格。叶泉先生的重彩画色彩斑斓,灵动剔透;水墨画如行云流水,气象万千,作品广为国内外美术馆、博物馆等收藏。这次展览共展出了叶泉先生近十多年创作的力作、新作六十多幅,这也是叶泉先生首次在岭南地区举行较大规模的作品展示。画展给人们带来了的高雅艺术享受,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增添了色彩。
7月15日,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还与海珠区文化局共同举办了叶泉艺术讲座。还出版了叶泉画册、DVD叶泉艺术创作光碟、叶泉艺术羊城通纪念卡等。




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
2008年新春茶话会形式活泼人气旺
迎新春,聚友谊,畅谈新年发展大计。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于2008年2月23日在南园酒家与友好单位联合举办大型新春茶话会。内容有新年茶话、文艺表演、抽奖、书画竞买等活动。气氛活跃,人声鼎盛,体现了文化艺术届同仁的欢乐祥和气象。广东省文联副主席、广州市文联主席刘长安和原广州市副市长郭向阳、市人大副主任潘庆槠等领导出席了茶话会并作了新年讲话。
2008新年贺语
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全体同仁恭祝各位领导、嘉宾、艺术界的朋友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事业兴旺!艺术常青!
籍新春欢聚之际,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向各位做个简要汇报交流,请予指导,谢谢!
为 和 谐 社 会 文 化 建 设 作 奉 献
――学会2007年主要工作回顾和2008年寄望
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自2005年11月11日成立以来,团结一心,积极进取,在和谐发展的气氛里成长起来。 学会以弘扬岭南文化为已任,维系广大的书画家、收藏家、鉴赏家和爱好者,通过丰富的书画艺术鉴赏交流活动,为和谐社会文化艺术发展提供服务平台。学会成立以来得到省市区各级领导和市文联、市民政部门的支持指导,开展了一系列令人刮目的艺术活动。主要有:
一、成功地举办了《岭南名人名画•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展》系列展览。展览在艺术殿堂岭南画派纪念馆举行,参展作品有名闻海内外的大师、巨匠之作,有如岭南画派先祖居廉居巢和创始人高奇峰高剑父陈树人等一批造诣深厚的名家精作,有传承岭南画风和近年涌现的画坛新秀佳作。作品题材广泛,内容丰富,许多作品初次面世,给参观者带来了别开生面的艺术享受。随后学会又在广东1号国际文化广场举办了《岭南名家名画展》,还在著名岭南画派大师黎雄才故乡肇庆端州区与当地宣传文化部门联合举办了《名人名家作品藏品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成功地举办了《优秀人民艺术家叶泉作品展》,展览在广东画院展览馆举行。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方位的宣传推介,并发行了专题光盘、画册、羊城通卡和组织了艺术讲座等,展示了当代艺术家叶泉先生的艺术风范,展览作品艺术之精湛吸引了许多参观者,创造了人气最旺的新记录。
三、多次举办大型挥毫雅集活动,活跃会员的文化艺术交流。支持配合会员做好艺术个展,加强与兄弟书画会的联谊活动,发挥支持互动作用。
四、开办了“岭南画苑。中国书画艺术网“电子商务平台。与华南理工大学网络工程公司合作,通过网络传媒,展示了学会艺术资源,促进了社会交流。学会还出版了《名人名家作品藏品集》画册,更好地对外宣传。 五、做好学会年审,坚持学会制度和财务工作,所收会费都用于会员活动。
以上取得的成绩都是全体会员支持参与的结果,在此,对为学会作出贡献和给予支持赞助的单位、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年寄望:新的一年,正是举国迎奥运创佳绩的一年。学会将继续团结奋发,打造新项目,更上新台阶:1、策划“岭南新绿美术展赛系列活动”弘扬岭南文化;2、为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与市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书法展;3,拟与岭南画派纪念馆联合举办叶敬峰先生国画作品展;4、组织会员到纯阳观采风雅集活动;5、办好网站,建立学会展场,推介会员作品等。
学会诚邀社会热心文化艺术事业的行家、企业家、单位团体等联手开发以上项目,共创社会文化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
开展参观历史名胜雅集活动
为了解历史文化,丰富学会活动内容。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于2008年4月25日上午组织会员参观历史名胜古迹《纯阳观》,了解道文化和开展雅集交流活动。该道观有200多年历史,现重新修缮后除保留古迹外还突出了文化艺术建设。将传统《道德经》等以书法形式抄录,并刻上石碑,形成文化碑林的风景线。这次活动得到了道观潘道长的支持。原广州市副市长郭向阳等老领导参加了活动,会员们向道观赠送了书画作品。


“翰墨丹青献真情”
——书画艺术家义捐义卖书画作品筹款支援“抗震救灾”工作
为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与广州市海珠区文联及有关书画协会定于5月23日下午3时至晚上8时,在海珠区宝岗大道《广百新一城》首层大堂举行书画作品义捐义卖活动。该次作品质量高、价格适宜大众,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支持参与。
奉献一点,造福社会,造福他人!
广州市书画艺术鉴赏交流学会
2008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