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联机关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区、县级市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办[2002]15号),广州市黄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区文联)是区委领导下的文学艺术界人民团体。区文联机关主要任务、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 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为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贡献力量。 (二)协调、指导属下的文学艺术社团、协会(学会)开展工作,配合党和政府各时期的中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参与策划和组织重要的专业性文艺创作、展演活动;推广普及社会主义文学艺术活动,提高、发掘与扶持具有地方特色、民族个性和民间活力的文化艺术项目,活跃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加强同文艺家协会、社团以及相关部门的广泛联系和合作,促进区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文学艺术团体、人士的交流与合作,宣传介绍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情况,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团结和友谊。 (四)加强对区内文艺工作者的联络、服务,反映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创作,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区委和上级文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文联机关不设内部机构,各项工作由内部分工完成。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文联机关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席或专职副主席1名,秘书长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四、 经费渠道 按行政机关待遇核定,执行行政机关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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